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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进“智慧+”铸造交通“平安之芯”

深圳推进“智慧+”铸造交通“平安之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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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至1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召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场会,要求各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控大减量”并重、“防重治微”并举,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创新机制、统筹推进,全力打好城市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主动仗整体仗,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深圳晚报2019年7月11日讯 7月9日至1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召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场会,要求各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控大减量”并重、“防重治微”并举,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创新机制、统筹推进,全力打好城市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主动仗整体仗,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卫健委、各省(区、市)公安厅(局)交警总队、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及单位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广州、深圳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验做法。

交通安全治理 要创新机制统筹推进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城市地区重大交通安全风险总体可控,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城市化、机动化快速发展,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日益增多,城市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不适应快速发展问题日益突出。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正视短板、认清形势。

会议要求,各地要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全力打好城市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主动仗整体仗。狠抓隐患治理,筑牢安全防线,做到细化标准、科学排查,挖掘数据、精准筛查,健全机制、闭环督查,完善阵地、把关拦查;狠抓乱象整治,净化路面秩序,治理乱点乱源、管控关键时段、常态严管乱象、重拳打击祸端;狠抓科技应用,助力智慧预防,助推决策部署智能化、预测预警智能化、执法管控智能化和事故处理智能化。

此外,各地还要狠抓应急救援,畅通生命通道,提升死亡事故应急等级、健全快速救援联动机制和完善事故救助保障机制;狠抓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守法,创新推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推进宣传产品制作、融媒宣传,强化精准宣传、丰富宣传内容、聚焦警示曝光;狠抓深度调查,倒逼责任落实,完善调查机制、加强内部调查和典型调查,提升调查公信力,推进严格履职,增强源头治理。

会议强调,各地要创新机制、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城市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要抓住机遇,趁势而上,推动交通安全治理从“交警主导”向“党政主导”转型、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完善顶层设计,推动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镇)、社区”四级道路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格局;深化协同共治,汇聚工作合力,推动警保合作由事后联动,向事前共治、事中共建前移,打造更加紧密的交通安全命运共同体;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交通安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源头前移;坚持一切工作以安全为首要,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完善城市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深圳每公里车辆密度全国最高

目前我国城市汽车保有量为1.27亿辆,今年上半年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的城市同比增加8个,达到66个,而北京、成都等11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其中,深圳机动车保有量344.86万辆,全国排名第7;道路总长约6771公里,每公里车辆密度505辆,全国最高;机动车驾驶人总数为463.7万人,全国排名第7。

据悉,在此情况下,深圳支队主动应对城市交通安全“四大矛盾”,坚持以道路交通安全为统领,压实安全责任、优化警务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深化科技强安,推进系统治理、科学治理、闭环治理、智慧治理,打通交通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打造城市交通安全“平安大厦”。

深圳市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建立交安委会“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机制,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企事业单位、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三个责任”,全市11个区、78个街道全部建立交安委会及交安委办,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按照2017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现场会部署,深圳交警在全面实现“情指勤督”警务机制的基础上,以交通安全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总牵引,安全防护与文明畅通同步推进。内部运作上,压实各部门安全主责,从“情指勤督”警务机制推进至全业务中心化、流程化运营管理,筑牢“平安之盾”。

为解决只排不治、排治分离的问题,深圳交警依托四级交安委办工作机制,建立闭环式排查治理工作模式,推动隐患治理工作从末端管理向前端治理转变。此外,深圳交警围绕“智慧新交管”建设,以科技护城墙为理念,大力推进“智慧+”模式,铸造“平安之芯”。

改革事故处理机制 提高事故专业处置能力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深圳交警改革交通事故处置模式。建立事故“五处”机制。按照“亡人事故专业处、伤人事故全警处、车损事故全民处、逃逸事故顶格处、失信事故比逃处”五处的思路,改革事故处理机制,采取分级处理工作模式,提高事故的专业处置能力和办理效率。成立支队、大队两级事故监管中心,对事故案件信息质量等进行常态监管和每日通报,加强事故处理的跟踪、监督、预警及纠错等能力,实现全流程“执法闭环”。2019年上半年,通过两级事故监管中心及时发现和通报问题2422个,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质量。

同时,深圳交警建立了“八类群体”为主的精准宣传机制。以支队长带头的363名“三长”宣教团,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深入开展“八类群体”(学生、快递外卖配送人员、渣土运输企业司机、出租车司机、企业员工、环卫工人、占道施工作业人员、停车场管理人员)“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课”“新年第一课”,实现精准宣传。

据了解,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圳交警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实现了深圳道路交通亡人数连续14年下降。未来,深圳市交警局将继续严防严控、狠抓落实,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提升市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感和幸福感。(马超 莫雅媛) 


[责任编辑:潘宝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