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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重点隐患车辆遭“全城通缉”

2万重点隐患车辆遭“全城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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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打响重点车辆“隐患清零”攻坚战,采取源头管控、路面查缉、有奖举报等方式全面清除重点隐患车辆。

深圳特区报2019年7月16日讯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通警察局获悉,即日起,深圳交警打响重点车辆“隐患清零”攻坚战,采取源头管控、路面查缉、有奖举报等方式全面清除重点隐患车辆,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隐患重点车辆上路行驶。

据了解,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营转非、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车辆以及农村面包车等8类车辆,在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审以及3次(重型货车和重型挂车1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时,为重点隐患车辆。截至昨日,深圳共有重点隐患车辆20041辆,其中逾期未报废12539辆,逾期未检验7307辆、多次违法未处理195辆。

“由于隐患车辆涉及大型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园交通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市交警局指挥处情报科科长宋源源表示,本次行动警方将加强重点隐患车辆源头管理,将这20041辆重点隐患车辆录入卡口识别系统,进行全市范围的查处。

市交警局车管处副处长罗宏表示,深圳交警将按照相关条例和办法对重点隐患车辆进行严格处罚。对于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将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2000元罚款;对于超过四十五天未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的,将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机动车,尚未停驶的,将按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处3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将对机动车所有人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扣留驾驶证、行驶证,必要时将扣留机动车;对于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仍上路行驶的,有行驶轨迹且经核实的,将对机动车所有人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核查属实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依法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新购置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对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车属企业,将不予办理其新增车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交警将陆续发布隐患重点车辆清单,展开“全城通缉”,凡举报后查获的,予以重奖。如举报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2000元。 (王茂程 通讯员 刘明)


[责任编辑:潘宝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