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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司机”将罚300元扣2分

“低头司机”将罚300元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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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记者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三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绿灯亮了前面的车却迟迟不动、龟速行驶引发“幽灵堵车”,超车后发现司机竟在打电话……如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手机,马路上随处可见“低头族”,有的人甚至开车也罔顾安全玩起手机。记者昨日获悉,7月份,深圳交警将严查“低头司机”,对违法司机处300元罚款扣2分。

6 月 25 日 晚,货车司机彭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水官高速公路由东往西方向平沙路段时,手机突然来电话,他伸手在副驾驶座位上去拿手机准备接听电话。彭某侧身带动右手时,无意间将方向盘向右偏移,车子瞬间失控发生了侧翻,并与邻车道的车辆发生了碰撞。彭某在事故中受了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现在想起来我心里都还在咚咚快跳,这个教训实在太深刻了”。事后,司机彭某说。

当我们把视线和注意力都放在手机上时,迎面而来的危险往往被忽略了,开车时玩手机不仅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影响道路行车速度,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习惯,更是一种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三百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责任编辑:潘宝仪]